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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
  所謂分類,是指人們把事物,事件以及有關世界的事實劃分成類和種,使之各有歸屬,並確定它們的包含關係或排斥關係的過程。那麽,究竟是什麽使人們採取分類的方式來安排他們的觀念,人們又是在哪兒發現分類這種獨特配置的藍圖?為了回答這一問題,塗爾幹和莫斯考察了人類所形成的最粗陋的分類。在澳洲、中國,圖騰呈現了最原始的分類模式,而分類的幾種原初形式又揭示了人類現今分類觀念的集體之起源,社會之起源。

  本書分為五個部分,主要內容包括:澳洲分類類型、其他澳洲體系、祖尼人、中國和結論。

作者簡介

愛彌爾‧涂爾幹 (Emile Durkheim, 1858-1917),亦譯作埃米爾‧涂爾幹。法國著名社會學家,與馬克思、韋伯並稱為古典社會學理論的三大家和三大奠基人。生於法國東北部的一個猶太人家庭,1882年在巴黎高等師範學校畢業後,先後在桑斯等地的許多中學任教。1885-1886年赴德國遊學,深受德國實驗心理學創始人馮特(W. Wundt)的青睞。回國後到波爾多大學擔任社會哲學講師,後來晉升為教授。

1896年創辦《社會學年刊》。1902年,他根據社會學研究的不同對象,把社會學分為一般社會學、宗教社會學、法律社會學、犯罪社會學、經濟社會學、道德社會學、社會形態學、美學社會學等。同時,他還給社會學下了定義,認為它是一門以比較的方法研究各種社會制度和社會歷程的科學。1902年轉任巴黎大學文理學院時,業已享譽全國,並在該學院擔任教職直到逝世,是被法國政府封為國家研究院院士的第一位法國社會學家。

主要著作有:《社會分工論》、《社會學方法論》、《自殺論》、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》、《亂倫禁忌及其起源》、《實用主義與社會學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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